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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联、省司法厅联合印发《意见》 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来源:法律部 包小华    编辑:本站编辑   更新时间:2023-01-12   浏览次数:

        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月5日,省司法厅、省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工作要求,建立工商业联合会向司法行政机关移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机制,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意见》强调,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及时纠正行政机关不履行、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工商联及时反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意见建议,及时移送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违法办案、违法执法、选择性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意见》明确,双方共同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推动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公正、合理、高效。一是建立民营企业行政执法问题诉求处理“绿色通道”,及时反映、处理民营企业行政执法问题的投诉、协调帮助等诉求事项;二是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制度,指定具体工作部门和联络员,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三是促进信息互联互通,探索建立信息共享、网上办理的一体化信息化规范化工作平台,提高工作效果;四是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民营企业作为全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直接向司法行政机关、工商联提供涉及本企业及所在地区其他行政执法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五是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省工商联积极向省司法厅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代表担任省司法厅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省司法厅可以邀请具有专业特长的民营企业家或法律服务库律师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意见》要求,各级工商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把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优化各地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助力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要注重宣传引导,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的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