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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省工商联共商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工作

来源:办公室    编辑:本站编辑   更新时间:2026-05-21   浏览次数:

5月20日,正值《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庄光明一行赴省高级人民法院座谈,双方就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工作进行深入交流。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游劝荣充分肯定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他指出,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是法院系统的应尽之责。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增强维护民营企业权益的自觉性,切实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工作,推动涉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与多元化解,共同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他提出,要结合近年来民营经济领域的典型案件,面向民营企业家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加强法治培训,提升民营企业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庄光明对省高院长期以来给予工商联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务实举措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在全省法院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法治营商环境排名全国第4。下一步,希望与省高院进一步密切协作,持续深化工商联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机制,共同推进商会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联合开展好民营企业法治培训,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省高院副院长李志宇,省工商联党组成员、秘书长江勇,省高院、省工商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