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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正当时! 这个周末,我们和法官一起学习《民法典》

来源:咸宁市工商联    编辑:本站编辑   更新时间:2020-06-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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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咸宁市工商联组织32名民营企业家走进咸宁中级人民法院,和法官干警一起参加《民法典》培训。湖北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湖北省法官学院常务副院长杨文雄专题授课,咸宁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倪贵武主持开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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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群星同志以充分认识《民法典》合同编的价值开篇,深刻阐述了编纂实施《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和时代意义,详细解读了《民法典》合同编的地位、特色与亮点、相关法条完善和创新之处及其对民事司法的影响,并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细致分析了合同效力规则的修改与适用、“变”与“不变”等问题,帮助更为准确地认识和理解《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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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官学院常务副院长杨文雄以“草蛇灰线,伏脉千里”来形容此次《民法典》的编纂。他以担保物权为主题,结合《民法典》动产和权利担保等部分提纲挈领地进行讲解。他结合具体法条,详细解释了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的“价款超级优先权”(PMSI)和第四百零四条规定的“正常经营活动”等,并对动产抵押对抗规则进行了清晰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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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训企业家们纷纷表示,能和法官一起同步学习《民法典》这是第一次,培训内容设计非常符合实际需求,邀请的省法院法学专家对《民法典》的条文及热点、难点、重点、亮点等解释得更加有深度,更精辟,大家收获满满。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审批领导:咸宁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徐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