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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联及时传达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

来源:调研室 陶兴    编辑:本站编辑   更新时间:2023-07-20   浏览次数:

7月20日上午,省工商联召开学习交流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庄光明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工商联主席、省总商会会长党蓁,省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厅级领导进行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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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认为,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深切关怀,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一贯方针、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在民营经济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是指导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纲领性文件,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指出,《意见》明确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一任务,提出了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战略目标,赋予民营经济“三个更”的历史使命,释放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强烈信号;聚焦民营经济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针对性、务实性的政策举措,有力回应了民营经济突出关切;鲜明提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及时做好总结评估等组织保障措施,为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意见》专门赋予了工商联“主渠道”、促进“两个健康”的重要职责,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工商联的信任和厚望。全省工商联系统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一是组织学习、兴起热潮。迅速制定全省工商联系统学习方案,省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率先带头学,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研讨会、座谈会深入交流学,动员机关各部室、直属商协会、市县工商联系统广泛学,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主流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我省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学习《意见》精神的热烈反响,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浓厚氛围。三是找准定位、主动作为。抓紧研究制定工商联系统贯彻《意见》的具体措施,推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意见》湖北实施细则,让民营企业有更多政策获得感。四是聚焦重点、擦亮品牌。扎实推动“万企兴万村”、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等品牌工作提能增效,持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及时协调、及时解决民企困难诉求,真正当好民营企业的“娘家人”。

办公室、调研室、宣教部有关部室负责同志参加学习交流。据介绍,7月19日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外发布后,省工商联迅速行动,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推送《意见》,第一时间组织收集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学习《意见》精神的体会,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国工商联报送信息专报,迅速在湖北民营经济领域掀起了学习贯彻《意见》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