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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联法律部参加对宜昌市“四个 100”法治建设示范点和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考核验收

来源:法律部    编辑:李协华   更新时间:2018-12-24   浏览次数:

根据省普法办的通知要求和省工商联领导安排,12月20日至22日,省工商联法律部参加省普法办第二考核组对宜昌市“四个 100”法治建设示范点和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实地查看、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进行,在三天时间里,考核组先后对宜都市五眼泉镇拖溪村、宜都市姚家店镇黄莲头村、宜都市陆城街道办事处锦江社区、宜都市市清江小学、枝江市烟草专卖局、枝江市国土法治文化广场、枝江市职教中心、枝江市人民医院、兴山县昭君镇千禧公园、兴山县第一中学、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伍家岗区宝塔河小学等13个示范点进行了考核。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宜昌市工商联、宜昌市普法办申报的三个法治建设示范企业(非公企业)代表,接受了考核组的考核验收。考核组对该企业的法治建设给予了较高的评价,陈风华组长认为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创建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对企业推行集体劳动合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调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做出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据悉,该公司在成立之初就组建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订了高效快捷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和管理办法,该企业至今未发生一起劳动争议仲裁,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下一步,省普法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考核验收情况,对全省的“四个 100”法治建设示范点和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进行授牌。

    省普法办陈风华、彭广胜、毛金宇,省工商联李协华,孝感市司法局蒋浙成、潜江市司法局余春花参加了该次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