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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耀楚:用信用赋能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荆楚网    编辑:本站编辑   更新时间:2024-08-29   浏览次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篇章中,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提出了“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的顶层设计,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方向指引。

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市场信用环境;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防范经济风险;有助于保障政府宏观调控目标顺利实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有效运行。

荆门市在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持续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出台《荆门市信用提升行动方案》,采取“四个一”(即:一键推送,一张流程,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举措,简化修复流程、统筹修复行动、强化修复措施,加大对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帮扶力度、助力重塑信用。仅今年,就修复经营异常名录类信用4168户,修复行政处罚公示类信息11条。向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普及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和重要举措,编印了《全市清廉民企建设典型案例资料汇编》,引导他们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能力,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等各环节强化信用自律。大力支持商会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商会建立信用档案、开展信用评价、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和行业道德准则,教育引导会员企业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规范行业发展秩序。

不可否认,当前还存在民营企业诚信意识不强,信用建设社会参与不够等问题。有的民营企业家认为,当前信用奖惩措施不足,部门监管不到位,违法失信成本低,影响了企业参与信用建设的积极性;有的民营企业家对“信用中国”网站不了解,不知道如何查询信息和进行信用修复;有的民营企业家提出,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存在信用修复机制不完善、信用信息创新应用不足,“信用+”应用场景较少的问题。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极为必要、极有意义。

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平台,主动发布企业年度报告及股东出资、股权变更、设立企业、购买股权、关联企业等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主动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上注册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授权有关网站对相关信息进行整合、共享与应用。

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信用修复制度。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和数据共享机制,规范开展失信信息公示,实施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实现信用修复流程最优、成本最小、体验最佳,积极服务民营企业“降本增效”。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领域、跨层级协同共治机制,推动解决异地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退出等难题。采取政策辅导、咨询交流、“云讲堂”多种形式做好信用修复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阐释和解读信用修复政策,助力民营企业清晰掌握信用修复政策适用、流程操作等,高效办理信用修复业务,降低信用修复制度性成本。

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守法合规经营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和商协会作用,教育引导民营企业遵照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不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依法纳税,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不从事内幕交易、披露虚假信息、非法集资和逃套骗汇等行为;依法开展会计核算,不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依法承担各种债务,认真履行还款承诺,不得以逃、废、骗等手段恶意拖欠银行债务和其他债务。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自觉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荆门市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