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李艳 编辑:本站编辑 更新时间:2021-04-30 浏览次数:次
4月13日,全国工商联与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推动司法行政机关与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
《意见》包括8个方面21项合作内容。其中,对于建立联合调研机制、完善立法意见征求机制、健全法治宣传合作机制、建立服务法治民企建设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分别作出规定,双方将在开展“法律三进”“法治体检”活动、制定法治民企行动方案、办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以及在工商联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在民营企业扩大公司律师试点并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等方面持续紧密合作、务求工作实效。同时针对健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工商联日常联系机制、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畅通双方合作的“桥”和“路”进行了细化安排。《意见》还提出要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作用,通过“万所联万会”促进基层工商联和商会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依法治理水平。
《关于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1】2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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