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部 包小华 编辑:本站编辑 更新时间:2023-04-19 浏览次数:次
4月14日,湖北省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总商会调委会)在首义路商会大厦成功调解一起民营企业经济纠纷,省工商联副主席李彩云参加调解并讲话。
4月12日,湖北省中小医药企业协会会员企业在“联企e站”反映,该企业与宜昌某医药企业因药品采购发生经济纠纷(涉及金额32.6万元),希望省总商会调委会帮助调解。省总商会调委会在收到诉求反映后,及时征求双方企业意见,在确认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后,省总商会调委会安排调解员熊茂垠进行调解。
4月14日,省总商会调委会组织双方企业代表在首义路商会大厦三楼会议室进行调解。李彩云指出,商会人民调解是工商联加强法律服务、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实际举措,是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具有形式灵活、方便快捷、不伤和气等优势特点。李彩云希望,当事双方企业要在法律框架下,本着尊重事实、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讨论解决方案,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好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
通过省总商会调委会调解员熊茂垠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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