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下午,潜江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3月以来,省检察院出台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鄂检十条”),随后部署开展了“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简称专项法律监督)。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和汉江分院关于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潜江市检察院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检察工作的重头戏,迅速响应,积极行动。近一年来,该院紧密结合全市“进百企、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将职责细化分解,各个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到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中去,把打击、监督、预防等各项检察工作的“指头”握紧成一个拳头,针对影响非公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快速出拳、组合出拳,切实增强整体合力和效果。
——严惩侵害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刑事犯罪。加大对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和合同诈骗等侵害非公企业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人,起诉10人,较好地维护了非公企业合法权益。
——开展专项法律监督。组织干警深入企业走访座谈摸排诉讼违法线索,重点监督纠正涉及非公企业刑事案件中该立不立、不该立乱立、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及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今年以来,对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监督立案4件4人,监督撤案3件3人,对涉嫌犯罪的非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人。
——加强预防宣传。以“法律六进”为抓手,整合三项预防,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制度建设。干警走出机关,深入非公企业,采取普法讲座、以案释法等方式,帮助非公企业增强依法经营意识。先后开展预防咨询28次,法制宣传2次,帮助非公企业建章建制20余条,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20次,有效帮助非公企业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针对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围标串标时有发生的情况,该院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参与制定了《潜江市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转分包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讲究方式方法。4月以来,该院领导分头带领9个工作专班走访非公企业59家,工商联代表11人,召开座谈会6次,深入企业车间、班组,全面掌握非公经济人士对检察工作的所愿所盼。同时努力创新工作机制,与审判机关联合走访,问计、问需于非公企业,以联合的姿态凝聚服务的合力。在办案过程中,该院充分听取非公企业涉嫌犯罪人员及其律师意见,按照“四个并重”、“三个慎重”的要求,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手段,防止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如在办理田某某涉嫌玩忽职守案时,市检察院需要到武汉某公司查看该公司财务情况,并对该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办案人员到企业调查时不开警车,不穿制服,取证尽可能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在询问同时,向企业负责人告知权利义务,宣讲法律政策,对公司提出依法依规运营的相关建议。案件侦结后,企业负责人对该院办案人员时时处处为企业着想的做法给予高度赞扬。
本次发布会由潜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文波主持。发布会上,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彭爱民对今年该院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钟林,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章安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龙珊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禄浩分别回答了省驻潜江、潜江市级9家新闻媒体的提问,介绍了潜江市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取得的成果,并就相关问题同新闻媒体进行了互动。
据悉,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以来,潜江市检察院系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中首家就相关工作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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