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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联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来源:admin    编辑:本站编辑   更新时间:2020-07-14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通知》要求,省工商联对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我会成立了由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王兆民,省工商联主席刘顺妮任组长,各位副主席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实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年初,按照省委要求制定了《省工商联机关2019年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与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将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分工到机关各部室,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

二是领导高度重视,建立联系机制。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和主席多次在党组会和主席办公会上强调法治建设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促进工商联工作提质增效方面的重要作用,在人员、经费、物质保障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求机关各部室结合省工商联中心工作,在机关、商会、企业中


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法治建设工作。2019年,我会领导陆续走访了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法院、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就建立联系机制、共同开展工作进行交流和商讨,推动会员维权、劳动仲裁、人民调解等工作的落实。1月10日,与省法学会联合举办“湖北法学家走进民营企业”专题调研座谈会。时任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祥喜出席并讲话,省工商联主席、省总商会会长刘顺妮全程参加活动并讲话;4月18日,省工商联副主席彭斌带队组织企业家参加省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5月14日,与省法院联合召开“民营企业法律保障座谈会”。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省工商联副主席、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立,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王兆民,省工商联主席刘顺妮出席会议并讲话;8月27日,组织企业家代表参加“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省工商联主席、省总商会会长刘顺妮全程参加活动并讲话;9月6日,与省法院联合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座谈会。座谈会由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主持。省工商联主席刘顺妮出席会议并讲话。

二、有序开展普法,内外同步提升

普法工作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工作,省工商联非常重视提升机关干部职工法制意识,利用每周一晨读、每周四学习日、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干部讲堂、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机会,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学习。同时,结合工作职能,面向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提供法律服务,送法进基层、进商会、进企业。

一是借助多个平台,开展法治教育为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省工商联通过干部讲堂,为机关干部职工讲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引导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同时根据2019年学习和考试要求,组织我会干部职工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在线学习。截至目前,所有干部职工都已完成在线学习,并自觉坚持继续学习,下一步将按照省司法厅要求,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在线考试。

二是抓住关键节点,进行专题宣传。积极参与并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各项普法宣传活动。12月4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一方面开展宪法进企业活动,与省普法办在汉口精武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联合开展宪法进企业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另一方面利用信息化手段在我会微信公众号、机关各楼层电子显示屏上专题宣传宪法的重要性,让宪法精神深入每一名机关干部内心。

采取多种方式,落实“法律三进”为把普法宣传与企业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守法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办企省工商联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律三进”活动。2019年省工商联积极组织开展“法律三进”,组织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暨投诉服务平台应用操作培训,分别走进天门、老河口、神农架、十堰、宜昌等基层工商联,湖北省古玩和艺术品商会和湖北省重庆商会;举办2019年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依法治企培训班,各市州、省工商联直属商会90余名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有力推动企业依法治理、依法维权;召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座谈会,引导民营企业家要增强法纪意识,守住“亲”“清”政商关系底线,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磊落搞经营。

四是壮大普法队伍,搭建服务平台。为提升省工商联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能力,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库管理办法》(〔2019〕8号)。分三批次请省司法厅对申请加入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库共计272名律师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并公示后的律师纳入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库。

借助专业团队,坚持合法性审查为加大对非公制企业提供法律和维权服务工作力度,省工商联与湖北国森律师事务所签署合作协议,安排律师在省工商联机关值班,为全省各级工商联制度建设和工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为省工商联党组做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发挥职能优势,促进“两个健康”

一是贯彻省委部署,参与立法调研我会结合工商联实际,组织民营企业家参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制定。2019年组织企业家参与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案(草案送审稿)》和《湖北省开发区条例》(草案)修订座谈会,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二是配合政法部门,推动优化法治环境。2019年,我会与省法院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措施》(鄂高法发〔2019〕1号),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检会〔2019〕5号),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法治保障。

三是搭建沟通平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2019年,我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共举办三期“亲清”政商座谈会,陆续组织民营企业家与武汉海关、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省文旅厅等多家省直单位面对面交流。座谈会中,企业反映发展诉求、提出意见建议,政府部门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就企业反映事项给予答复、跟踪,解决了一批企业通关难、融资难等问题,有效畅通了政企沟通渠道,推动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增强了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做好个案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我会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帮助企业维权的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增强法治意识,指导民营企业依法治企、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五是拓展部门合作,协调三方劳动关系为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影响,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企业与职工双赢,我会与省人社厅、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共同下发了《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等文件;与省人社厅合作,举办2019年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非公有制企业、省工商联直属商会及所属商会企业从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工作人员共计113人参加本次培训,107人取得省人社厅颁发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证。

六是做好企业、商会人民调解工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联、司法部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全联发〔2018〕3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 推进民营经济领域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法〔2019〕1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省工商联成立了湖北省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召开了省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导湖北省浙江企业联合会(总商会)、湖北省人力资源协会、湖北省文化产业商会、湖北省四川商会、湖北省宁夏商会、湖北省建筑劳务协会、湖北省重庆商会、湖北省武汉城市圈商贸服务协会、湖北省职业经理人协会等9家省工商联直属商(协)会成立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发放标牌、标识、制度牌、调解员牌等相关物品;举办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省直属商协会负责商会调解工作和商会会员企业相关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七是推进省市县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三级联动。为畅通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诉求表达渠道,及时跟进和回应企业诉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2019年我会充分发挥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职能作用,建立了规范化程序化的投诉服务机制,帮助企业解决了一批实际困难问题,得到了民营企业家的肯定和好评。截至目前,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共受理有效诉求事项106件,其中转办17件,协调帮助解决30件,提供法律咨询59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7月1日,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及移动APP(联企e站)上线运行,截至目前,投诉服务平台注册认证企业2016家,商协会157家,认证律师139人,平台活跃度稳定提升。按照“全省一张网、三级全覆盖”要求,加快推动市、县投诉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全省有14个市州,55个县(市区)成立了非公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有效畅通了企业诉求表达渠道,防止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四、2020年工作计划

(一)搭建服务平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继续深化与司法系统合作。密切省政法委、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司法厅等部门联系,为省工商联和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工作中提供指导和支持。二进行依法治企培训。采取专题讲座、交流座谈、现场解答等方式,帮助企业家树立守法诚信理念,明确法律红线和法律风险。三做好个案维权工作。根据企业诉求,开展调查研究,帮助会员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维护会员企业及职工的双重合法权益。

(二)参与立法调研,持续开展“法律三进”活动。主动参与立法调研。加强与省人大立法委员会的联系,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座谈会、现场考察等形式,积极参与非公有制领域立法调研工作。二发挥商会主阵地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联司法部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各级商会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提升商会法治化建设水平,积极推进商会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职能。三开展联合普法宣传。按照《全国工商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三进”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继续加强与省普法办、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合作,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专业人士到基层工商联、商会、企业中宣讲法律知识,开展警示教育。

(三)深化三方合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主动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在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中发挥工商联的独特作用,作为企业组织代表,积极反映非公有制企业的利益诉求。二推进非公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与湖北省信用办的联系,探索帮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2019年,我会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明显,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工作创新还不够,法治宣传手段还比较单一等。今后将认真总结经验,取长补短,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领导下,继续强化宣传教育,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深化法治湖北建设各项工作,为谱写新时代湖北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贡献。                                                          

                          

 

                               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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