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官网!

省工商联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admin    编辑:本站编辑   更新时间:2020-12-11   浏览次数: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工商联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湖北省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两个健康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我会成立了由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王兆民,省工商联主席、省总商会会长刘顺妮任组长,各位副主席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年初,按照省委要求制定了《省工商联机关2020年平安建设(综治)与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将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分工到机关各部室,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领导高度重视,提供有力保障。王兆民书记和刘顺妮主席多次在党组会和主席办公会上强调法治建设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促进工商联工作提质增效方面的重要作用,在人员、经费、物质保障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求机关各部室结合省工商联中心工作,在机关、商会、企业中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法治建设工作。

三是落实制度规范,打造法治机关。省工商联严格贯彻落实《省工商联党组工作规则《省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议事决策实施办法》《省工商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制度规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在涉及人、财、物和其他重大决策中贯彻科学化、民主化原则,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决策。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会议54次,主席办公会议13根据省委法规室要求,及时、规范、准确、全面报备党组文件目录和党内规范性文件,未出现漏报、错报、迟报现象。

二、有序开展普法,内外同步提升

普法工作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工作,省工商联非常重视提升机关干部职工法治意识,通过每周一晨读、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干部讲堂、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学习。同时,结合工作职能,面向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提供法律服务,送法进商会、进企业。

一是借助多个平台,开展法治教育为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2020年,省工商联通过干部讲堂,为机关干部职工讲解《民法典》、财经法纪和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通过发放小册子,鼓励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规定》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引导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借助省工商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经常性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同时根据省普法办要求,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在线学习,确保如期完成学习和考试任务;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民法典》专题测试,实现参考率100%,优秀率92%,极大提高了我会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是抓住关键节点,进行专题宣传。积极参与并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各项普法宣传活动。在国家安全日”“网络安全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借助网站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进机关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提升法治素养。122日,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契机,省工商联开展法律服务进湖北省广东商会——宪法学习宣传活动,邀请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飞进行宪法宣讲;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在我会微信公众号、机关各楼层电子显示屏上专题宣传宪法的重要性,让宪法精神深入每一名机关干部内心。

    采取多种方式,落实法律三进为把普法宣传与企业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守法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办企省工商联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律三进活动。2020年,省工商联积极组织开展法律三进,组织法律进商会、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分别走进湖北省激光行业协会、浙江商会、宁夏商会、江苏商会、晋商商会、福建商会、楚商联合会、美容化妆品业商会、安徽商会、湖南商会、建筑劳务协会、广东商会12家商会;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启辉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各市州工商联机关分管投诉服务工作的同志,各市州、县工商联(投诉服务中心)负责诉求受理工作人员参加活动。推动《民法典》在民营经济领域落地生根,帮助民营企业学习好、遵守好、运用好《民法典》,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合理合法进行维权,省工商联与省高院、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开展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依法治企培训暨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邀请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并作专题报告,张红教授作《民法典是国之大典大法》专题辅导报告。包含民营企业家、商(协)会会员企业负责人、省工商联机关干部职工在内的200余人参加了培训,有效推动了《民法典》在民营经济领域的学习贯彻落实。

四是壮大普法队伍,搭建服务平台。根据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库管理办法》(〔20198号)。2020年请省司法厅对申请加入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库的114名律师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并公示后的律师纳入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库,进一步壮大了我会普法队伍。

借助专业团队,坚持合法性审查为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法律和维权服务工作力度,省工商联与湖北国森律师事务所签署合作协议,安排律师在省工商联机关值班,为全省各级工商联制度建设和工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为省工商联党组做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发挥职能优势,促进两个健康

一是贯彻省委部署,参与涉企政策制定。2020年,省工商联先后组织民营企业家参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草案)》《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战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专项督查的工作方案》等涉企政策的制定,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在各级工商联设立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负责统一受理非公有制企业的诉求事项;办理非公有制投诉服务中心转办的企业诉求事项,并进行书面回复充分运用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畅通市场主体诉求和权益保护的反映渠道对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转办的企业诉求事项,有关部门应及时办理和答复等多条建议被相关政策吸纳采用。

二是大力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疫情防控初期,省工商联及时联系涵盖17个市州的37名律师,组建成立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公益律师服务团与省司法厅、省律协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向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宣传防控和疫情有关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为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遇到的市场监管、劳动用工、合同纠纷、防疫物资捐赠等70多个问题提供法律咨询;编制《企业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指引》《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专题法律服务指引》和13期工作简报,仅省工商联网站的浏览量过1000万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知法守法,依法诚信经营,帮助非公有制企业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总体战以及助推企业复工复产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是探索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工作。向各市州工商联,省联各直属商(协)会转发《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法律服务进商会时,开展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性的宣传。探索开展对民营企业信用激励措施。在投诉服务平台中增加企业红榜专栏,对民营企业获得的社会荣誉,各级工商联对企业的表彰、表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参加公益的情况进行展示,发挥信用激励作用,增强民营企业参与信用建设的积极性。举办民营企业信用建设暨信用修复培训,对省工商联有不良信用信息的执委企业和直属商会副会长以上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培训。

四是构建非公有制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我会深化与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等单位合作,每年联合下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要点》,为构建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工作指导。与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集中开展企业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的实施意见》等。

五是推动构建三级联动投诉服务体系,畅通民营企业诉求表达渠道。为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推动民营企业投诉有门、求助有道,通过合理合法渠道解决企业面临的矛盾纠纷问题,省工商联积极推动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投诉服务体系,有效畅通了企业诉求表达渠道,防止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截至目前,全省17个市州,99个县(区、市)全部成立了投诉服务中心。从201971日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试运行以来,共受理各类诉求192(投诉维权28件、协调帮助56件、个案咨询件108,已回复件156(投诉维权19件、协调帮助29件、个案咨询107件),诉求回复率81%(投诉维权68%、协调帮助52%、个案咨询99%),办复率57%,诉求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208月,该平台被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评为2019年度湖北省十大法治创新案例在帮助企业维权的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增强法治意识,指导民营企业依法治企、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六是做好企业、商会人民调解工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联、司法部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全联发〔20183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 推进民营经济领域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法〔201911号)精神,2020年省工商联指导直属商会湖北省吉林商会、安徽商会、江苏商会、湖南商会、广东商会、温岭商会、美容化妆品业商会、陕西商会、青海商会、贵州商会、闽南商会、研学旅行协会等12家商会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为其发放统一的标牌、标识、制度牌、调解员牌等物品。

四、2021年工作计划

(一)利用服务平台,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继续深化与司法系统合作。密切与省纪委、省政法委、省检察院、省法院、等部门联系,为省工商联和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工作中提供指导和支持。二进行依法治企培训。采取专题讲座、交流座谈、现场解答等方式,帮助企业家树立守法诚信理念,明确法律红线和法律风险。三做好个案维权工作。根据企业诉求,开展调查研究,帮助会员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维护会员企业及职工的双重合法权益。

(二)持续开展法律三进活动。发挥商会主阵地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联司法部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各级商会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提升商会法治化建设水平,积极推进商会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职能。开展联合普法宣传。按照《全国工商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三进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继续加强与省普法办、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合作,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专业人士到基层工商联、商会、企业中宣讲法律知识,开展警示教育。

(三)深化三方合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主动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在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中发挥工商联的独特作用,作为企业组织代表,积极反映非公有制企业的利益诉求。二推进非公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与湖北省信用办的联系,探索帮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2020年,我会法治建设工作成效明显,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工作创新还不够,法治宣传手段还比较单一等。今后将认真总结经验,取长补短,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领导下,继续强化宣传教育,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深化法治湖北建设各项工作,为推动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新的贡献。                                                          

                          

 

                          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