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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办公室    编辑:本站编辑   更新时间:2023-09-22   浏览次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93号)要求,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推荐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的通知》(鄂人社奖〔2023〕57号),并成立了相应的评选推荐工作机构,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了我省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
  经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本着面向基层,统筹兼顾,公开、公平、公正的推荐评选原则,综合权衡被推荐评选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经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将湖北省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为全国工商联先进集体推荐对象,黄冈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蔡花同志为全国工商联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9月22日至9月28日。公示期间,对推荐对象有何意见,请向湖北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吴济君,027-87238715

 

 

               湖北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